《关于下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征集时间:[ 2025-05-20 16:00 ] 至 [ 2025-05-25 22:00 ]
状态:进行中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8号)精神,市医保局草拟了《关于下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时间: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5日。
征集方式:电子邮箱hssybjjc@163.com,联系电话:0559-2310672。
通讯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5楼,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科。
附件:关于下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关于下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休宁县、黟县、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医疗保障局,市属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8号)精神,结合医疗机构意见和合理梯度价格关系,经研究,下调部分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调6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后的价格为市内各级公立医院最高收费标准,支付类型继续按原政策执行。
二、按照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下调腾出的空间计入“调增量”,下一步严格按照动态调整机制做好价格调整工作。
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要会同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中心做好系统更新维护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四、本通知自2025年 月 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 日
抄送: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内民营医疗机构,各科室、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