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黄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21 16:06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责任编辑:市医保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医保发〔2019〕44号)和市民生办《关于印发黄山市2020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黄民生〔2020〕1号)要求,我局对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概况

目标任务: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理有效衔接。大病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参保居民,稳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保障待遇,确保不低于上年度实际标准,显著减少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实行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推进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

总体完成情况: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现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理有效衔接,覆盖全体参保居民。自2019年7月1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统一以来,通过分段提升报销比例,稳步提高了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同时实行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完善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更加便民利民。1-12月,大病保险待遇享受达 48642人次,基金累计支付金额达 7817 万元,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63.52 %。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民生工程“投入”。

1.规范项目立项。一是加大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为确保我局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提供坚强保障。二是研究出台了我局四项民生工程的实施办法及资金测算,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县。三是组织召开全市医保领域民生工作会议,细化分解民生工程绩效目标,确保民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到人,体现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

2.足额落实资金。截至12月底,全市实际完成投资 7751.74 万元,投资完成率101.27 %。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及时将资金拨付经办项目的商业保险公司。

(二)完善工程实施“过程”。

1.完善项目管理。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按照省里要求,制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以市民生办名义统一下发,确保合法、合规。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举行黄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公开招标采购会议,通过政府投保,确定中标商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督促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服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三是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负责整理报销凭证、审批审核材料、拨款凭证等业务台账,确保各项台账规范、整洁。按照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统一建档和齐全规范、整理及时的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规范管理,大病保险台账做到一人一档。四是及时报送各级民生报表和月度小结,做到省、市报表数据一致,准确无误。五是在与商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时,专门用一章约定保密责任,维护参保人员的信息安全。主动监督商业保险经办机构维护参保人员的信息安全,我市全年未发生一起大病保险参保人员信息泄露等相关违规行为。六是及时上报各项文件、资料,确保真实、准确。

2.严格财务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大病保险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基金拨付审批程序完整,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文件规定。二是进一步加强大病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分析工作,提高基金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编制年度基金预算。

(三)显现民生工程“效果”。

1.保障效果明显。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参保居民,2020年度参保人数达1186673人,大病保险筹集资金7654.26 万元,1-12月份大病保险待遇享受 48642人次,基金累计支付金额达 7817万元,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63.52 %。

2.项目效益凸显。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自2019年7月1日统一以来,通过加强宣传引导、落实财政投入和加强业务服务管理等措施,确保了大病保险制度的落实,有效发挥了社会保障“安全阀”的重要作用,更好地守护参保群众生命健康。

三、工作亮点和实施成效

(一)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大病保险对参保人员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合规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进行报销,进一步减轻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3.71%,参保人员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二)制度实施各方共赢。通过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群众能享受到专业快捷的大病理赔待遇;商业保险机构通过经办大病保险理赔业务,拓展了服务范围;医保部门则利用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管理优势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提高医疗保险经办效率。

(三)实施全市统一招标。我市自去年12月启动了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保险公司经办招标,不仅实现了全市大病保险经办统一,而且有效控制了商保经办赢余率,有效防范了大病保险基金风险,让更多的大病保险基金用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

四、下年度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和商业经办协作机制,不断提高大病保障绩效,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与商业保险有机结合的多层次保障体系。

二是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民生工程长效机制,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大病保险的专业优势,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进一步创新医保民生宣传方式,利用新兴媒体,重点在大病保险政策宣传通俗性和及时性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宣传实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根据上述自评情况,我局对本项目自评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