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黄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医保发〔2019〕44号)和市民生办《关于印发黄山市2020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黄民生〔2020〕1号)要求,我局对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做实市级统筹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稳步提高筹资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基金安全监管。
截至12月底,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 118 万人,参保率达到 99.56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2020年,居民个人全部按照25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到位,各级财政配套按550元/人的标准于9月底前足额配套到位。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 76.07 %;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行总额预算、门诊血透按病种付费、精神病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民生工程“投入”。
1.规范项目立项。一是加大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为确保我局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提供坚强保障。二是研究出台了我局四项民生工程的实施办法及资金测算,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县。三是组织召开全市医保领域民生工作会议,细化分解民生工程绩效目标,确保民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到人,体现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
2.足额落实资金。一是截至12月底,全市实际完成投资95697.29 万元,投资完成率101.58 %;市、县两级财政补助均已及时足额补助到位。二是落实国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50元,市、县财政均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并拨付到位,2020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共参保 1186673人,各级财政共配套 9.42 亿元,已全部足额配套到位。
(二)完善工程实施“过程”。
1.完善项目管理。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按照省里要求,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以市民生办名义统一下发,确保合法、合规。二是根据关于印发《黄山市2020年医疗保障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医保函〔2020〕54号)文件,广泛开展医保民生工程宣传活动,完善医保民生工程专栏,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坚持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引导广大参保人员树立合理预期,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三是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负责整理报销凭证、审批审核材料、拨款凭证等业务台账,确保各项台账规范、整洁。四是及时报送各级民生报表和月度小结,做到省、市报表数据一致,准确无误。五是开展区县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督查,建设医保智能监测系统,通过比对医疗管理规定及医保政策,重点加强对异常数据分析,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总结上报。六是按照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统一建档和齐全规范、整理及时的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规范管理,提高档案资料完整性和系统性,促进规范化。
2.严格财务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基金拨付审批程序完整,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文件规定。二是进一步加强居城乡民医保基金预算执行和分析工作,提高基金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编制年度基金预算。
(三)显现民生工程“效果”。
1.保障效果明显。一是截至12月底,全市应参保人数总计,实际参保1186673人,参保率达到99.56%,其中大学生参保23686人,参保率达100%。二是健全完善黄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确保政策严格落地。三是1-12月,基本医保基金共计支出7.50亿元,其中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6.07 %。
2.项目效益凸显。在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征缴扩面工作,进一步扩大基本医保覆盖范围,推行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整合原农合基金和原城乡居民账户,统一归口为一个基金管理账户,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目录和医药服务项目目录,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管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自2019年7月1日统一以来,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财政投入和加强业务服务,有效缓解了参保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受到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
三、工作亮点和实施成效
1.全面推进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一是出台《关于做好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统筹基金支付实行总额控制;二是贯彻落实省医保局确定的422个病种组的按病种付费政策,启动我市按病种付费病种的临床路径测算工作;三是全面配合推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在歙县等5个试点县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按医共体人头总额预付包干使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四是全面推进精神类疾病按床日付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门诊血液透析费用病种付费工作;五是积极申报全省试点,在歙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日间病床”医保结算试点工作。
2.探索构建医保基层服务网络。为进一步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让参保群众少跑路,不跑路,我局自组建以来在医保服务职能延伸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一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宣传等工作纳入街道、社区服务范畴;二是出台《关于规范黄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城乡居民的慢性病受理延伸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探索建立村-镇-县三级服务网络,争取做到城乡居民家门口就能办理常见慢性病认定手续。
四、下年度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居乡医保民生工程长效机制,在确保完成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待遇,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二是进一步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管理,规范发放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力度,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三是进一步创新医保民生宣传方式,利用新兴媒体,重点在医保政策宣传通俗性和及时性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宣传实效,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根据上述自评情况,我局对本项目自评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