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涉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黄山市医疗保障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全面规范医保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增强医保行政机关履职能力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市医保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医疗保障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内容和监督方式公布如下:
一、整治重点内容
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涉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排查全市医疗保障部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一)违规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主要包括医疗保障行政执法部门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违法变更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实施主体、对象范围、行为种类或者罚款幅度;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发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重复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不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对特定企业作出明显带有歧视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钓鱼执法、执法“寻租”等问题。
(二)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主要包括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不认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不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不执行文明执法要求,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重处罚、轻服务等问题。
(三)执法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主要包括不严格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不规范执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制度,对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按计划完成检查且检查结果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执法检查过多过频,干扰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受理电子邮箱:hssylbzj@163.com
举报受理投诉信件地址:黄山市医疗保障局507室法规和基金监管科(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
三、注意事项
提供线索材料请尽可能全面详实,并备注相关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与反馈,举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1日。
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医保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恶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