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内部审计项目公开询价函
我局拟对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内部审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以对外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第三方审计机构。
一、项目名称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内部审计项目。
二、审计对象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黄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黄山市医疗保障权益管理中心(黄山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黄山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中心(黄山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三、项目预算
1.4万元。
四、项目内容
审计时间段: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必要时往以前年度延伸。
具体审计内容包括:
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专款专用,核算是否合规、合法以及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
2.财务预决算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3.上级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4.财务收支(含工会账户)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审计监督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罚没收入和其它收入是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有无隐瞒、截留、挪用、坐支或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
5.单位职工工资、津补贴和奖金发放情况是否合规。
6.资产购置、使用、管理和处置情况。审计监督固定资产是否建立台账和卡片,是否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帐帐、帐卡、帐物是否相符;有无无偿占用和流失问题;资产购置、使用、管理和处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有无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等问题。
7.政府采购情况。审计监督各类资产和设备的购置是否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
8.票据的使用、管理情况。
9.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本部门、本单位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0.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11.银行账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情况。
12.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
五、项目要求
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现场审计工作,60日内提交内部审计报告。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营业执照内包含审计及相关业务范围的相关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审计机构需提交纸质报价文件,并确立1名联系人,并注明联系方式。
七、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3.项目的报价单(含明细)、审计实施方案以及按期按要求完成项目服务的承诺等(加盖公章)。
4.参与审计技术人员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内部审计或相关业绩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章。
5.提交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报价材料必须密封装袋并盖章。
八、询价方式
1.请在充分了解项目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建议报价前进行电话咨询。
2.报价超出预算或超过报价截止时间提交均将被视为无效。有效报价为材料审查合格,且按采购要求提供的不高于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原则上以出价最低者中标,同时出现2个及以上单位最低报价相同,则由现场抽签确定。
3.报价应当包含绩效评价服务及绩效评价相关的税金及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餐费、通讯费、相关税费及现场评价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九、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1.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16时前,过期不予接受。
2.递交地点:黄山市医疗保障局(黄山财经大楼5楼)503办公室。
3.提交方式:当面递交或邮寄递交。
4.联系方式:0559-2580199。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