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医保专项基金)

发布日期:2025-07-10 16:51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作者:市医保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5710日至81日对市本级医保基金管理领域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经办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涉及医保基金管理相关负责人,并根据工作需要向其他单位和基层一线延伸。

二、巡察内容

聚焦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关部署要求,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民生痛点堵点,深入开展政治监督。重点聚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紧盯两定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欺诈骗保,了解滥用职权情况;紧盯职业骗保人和参保人员欺诈骗保,了解滥用职权情况;紧盯医保部门及经办机构责任,了解监管制度机制建设运行、医保部门及经办机构责任履行、廉洁风险等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公布黄山码上巡线索码,接受来信来电和扫码举报。

(一)举报箱地点:1.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5号天都国际饭店广场南侧公示栏处;2.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市人民政府西南门口处;3.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市财经大厦1楼门口处。

(二)举报电话:18905598026

(三)电子邮箱ahhsxc3z@163.com

(四)黄山码上巡线索码:

受理信访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729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