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或终止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名单的公示
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拟中止或终止下列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附件:中止或终止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名单
黄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
中止或终止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名单
|
序号 |
区划 |
零售药店名称 |
地址 |
业务类别 |
业务原因 |
|
1 |
黄山市市本级 |
上海华氏大药房黄山总店有限公司戴震路药店 |
屯溪区柏景雅居怡景轩5幢2号 |
终止医保协议 |
2025年4月18日申请中止,未在180日内申请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协议自动终止 |
|
2 |
黄山市市本级 |
黄山花园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景康药房 |
屯溪区洽阳路13景徽国际6幢13-13号 |
中止医保协议 |
机构主动申请 |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