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名单的公示
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等有关规定,经药店申请、中心审核,自2025年12月1日起中止黄山花园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屯溪绿地花园大药房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黄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中止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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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划 |
零售药店名称 |
地址 |
业务类别 |
业务原因 |
中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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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山市市本级 |
黄山花园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屯溪绿地花园大药房 |
屯溪区屯光镇牌坊前路1号绿地滨江一号S4-104号 |
中止医保协议 |
药店申请 |
2025年12月1日 |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