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2024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推动黄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皖政办〔2021〕9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2021〕19号)及《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黄政办〔2020〕24号)等文件要求,现已完成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类信用主体2024年度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
附件:1.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4.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价结果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4日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结果.xlsx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结果.xlsx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结果.xlsx
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价结果.xlsx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