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医疗保障权益管理中心医保参保及集采相关业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 09:15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作者:市医保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黄山市医疗保障权益管理中心对2025年度医保参保及集采相关业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询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

对我单位2025年度医保参保及集采相关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并进行数字化加工

二、采购单位

黄山市医疗保障权益管理中心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涉及:医保参保及集采业务档案规范整理并装盒上架约200卷;目录编著约30000条;数字化扫描约35000页;档案盒约150个;归档文件目录夹12套。

四、项目总控价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包含项目所涉及耗材、人工等其他相关费用)。

五、整理要求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国家档案局第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进行整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51号)、《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令第3号)以及《安徽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细则(暂行)》(皖人社秘〔2012399号)等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整理。

六、服务期限

档案整理以自然年度为单位。2025年全年档案整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七、价款结算

以自然年度档案整理实际工作量结算。若结算价不超过中标价格,据实结算;若结算价超过中标价格,按中标价结算。年度档案整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八、中标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进行综合评定,以业务档案整理项目总报价最低为主要依据确定成交技术服务单位。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保密资质;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保密协议,落实安全保密责任,管控档案安全风险点。

3.近五年内有政府单位社会保险类档案整理服务案例者优先考虑(项目总报价价差不超过2000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5.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投标人有违约行为、安全事故、泄密事故等不良记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

十、项目地点

项目设在黄山市医疗保障权益管理中心,项目须在黄山市医疗保障权益管理中心内完成、不得外带整理。

十一、提交报价地点及截止时间

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财经大厦二楼210办公室,联系电话:0559-2311783

报价截止时间:20265816:00

十二、报名应提交资料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保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单(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五年内有政府单位社会保险类档案整理服务案例(如有可提供,加盖公章);

6.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报价材料密封装袋并盖章,密封袋外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黄山市医疗保障权益管理中心  

             2026429日       

 

 报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