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黄山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工作联系协调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8 17:51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责任编辑:市医保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关于成立黄山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工作联系协调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3号)要求,积极推进《关于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24号)各项重点任务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黄山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工作联系协调小组及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联系协调小组组成

召集人:张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张渊(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剑(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琼(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

联系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余淑媛(市中院)、丁志伟(市发改委)、薛辉(市交通运输局)、程舍妤(市应急局)、魏栋(市场监管局)、王红(市医保局)、吴敏秋(市总工会)、黄宏(市人社局)

二、工作专班组成

组长:张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余淑媛(市中院)、丁志伟(市发改委)、薛辉(市交通运输局)、程舍妤(市应急局)、魏栋(市场监管局)、王红(市医保局)、吴敏秋(市总工会)、王志敏(市人社局)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负责日常工作联络,联络员:施宇恒(0559-2311970)。

三、工作职责

1.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负责牵头联络,其他部门按专项行动方案履行各自职责分工。

2.各部门对照《关于开展黄山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职责分工,宣传落实政策,开展相应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负责联络收集。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确定专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全省时间进度要求,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络沟通、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全面完成此次专项行动任务。

黄山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  

权益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代)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