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医药机构违规问题的通报(七)
为严厉打击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通过日常审核、系统抽查、现场稽核、专项治理等方式不断强化对医保基金的监管,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通报。
一、屯溪区余仁堂大药房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药房存在医保刷卡结算数据与实际销售系统进销存不一致、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屯溪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刷卡结算处理,暂停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4日;(2)约谈其法人(负责人);(3)责令限期整改。
二、黄山市万贯家园大药房房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药房存在医保刷卡结算数据与实际销售系统进销存不一致、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屯溪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刷卡结算处理,暂停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4日;(2)约谈其法人(负责人);(3)责令限期整改。
三、屯溪区昱康大药房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药房存在医保刷卡结算数据与实际销售系统进销存不一致、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屯溪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刷卡结算处理,暂停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4日;(2)约谈其法人(负责人);(3)责令限期整改。
四、黄山济世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药房存在医保刷卡结算数据与实际销售系统进销存不一致、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屯溪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刷卡结算处理,暂停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4日;(2)约谈其法人(负责人);(3)责令限期整改。
五、屯溪区众康乐大药房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药房存在医保刷卡结算数据与实际销售系统进销存不一致、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屯溪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刷卡结算处理,暂停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4日;(2)约谈其法人(负责人);(3)责令限期整改。
六、屯溪区昱华药店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药房存在医保刷卡结算数据与实际销售系统进销存不一致、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屯溪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刷卡结算处理,暂停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4日;(2)约谈其法人(负责人);(3)责令限期整改。
七、黄山市霞康大药房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药房存在医保刷卡结算数据与实际销售系统进销存不一致、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屯溪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刷卡结算处理,暂停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4日;(2)约谈其法人(负责人);(3)责令限期整改。
八、屯溪区安康大药房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药房存在医保刷卡结算数据与实际销售系统进销存不一致、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屯溪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刷卡结算处理,暂停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4日;(2)约谈其法人(负责人);(3)责令限期整改。
九、屯溪区康家大药房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药房存在医保刷卡结算数据与实际销售系统进销存不一致、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屯溪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刷卡结算处理,暂停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4日;(2)约谈其法人(负责人);(3)责令限期整改。
十、屯溪区城西大药房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药房存在医保刷卡结算数据与实际销售系统进销存不一致、处方药外配服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屯溪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刷卡结算处理,暂停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4日;(2)约谈其法人(负责人);(3)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屯溪区天康大药房药品进销存不一致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药房存在医保刷卡结算数据与实际销售系统进销存不一致等问题,屯溪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刷卡结算处理,暂停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4日;(2)约谈其法人(负责人);(3)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