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MB15594040/202207-00011 信息分类: 办理答复情况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2-07-26
发布机构: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07-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便签〔2022〕228号 词: 提案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79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7-26 15:55 信息来源: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查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口腔门诊单病种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障依法覆盖全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功能定位为“保基本”,主要解决参保人员因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出则以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药费用报销为主。目前,我市医疗机构统一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皖医保办发[2018]10号),项目目录中有关口腔科收费项目达200余项,其中医保可支付项目120余项,符合医保支付的项目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均予以报销。

二、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市出台了十项“暖民心行动”方案,其中健康口腔行动方案纳入暖民心行动范围。一方面,市医保局联合市人社局于2022年6月28日出台《关于将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黄医保〔2022〕50号),对标沪苏浙,梳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情况,已将包含“牙脱敏治疗”等15个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最该收费价格和医保基金最高支付标准。另一方面,我市将启动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降低种植体耗材成本。到2022年底,实现纳入集采的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按省统一部署,我局于2022年 3月7日,组织开展了口腔种植手术的县及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的口腔种植体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目前已完成历史采购数据的填报工作。此外,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做好黄山市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及时开展口腔医疗服务新技术、新项目申报、价格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口腔医疗服务价格。

三、2022年7月1日开始,我市已正式启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工作。参保职工符合规定门诊费用将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涉及口腔健康的相关门诊诊疗费用将同步纳入报销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意见及建议,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口腔健康行动涉及的相关诊疗服务项目的医保报销政策,切实减轻患者门诊费用负担,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559-2580862

 

 

2022年 7 月 22 日

 

 

 

 

抄: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意见建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