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MB15594040/202207-00018 信息分类: 办理答复情况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2-07-29
发布机构: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07-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便签〔2022〕247号 词: 政协、提案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18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7-29 18:17 信息来源: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胡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血液透析医疗服务行业亏损困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据统计,我市需进行血透的病人约1000人左右,2021年全市全年共计进行血透133857人次,涉及费用近6300万元,其中基金支出将近5750万元。为减轻参保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从2012年起,全省原新农合即执行门诊血透按病种付费政策。2020年,为进一步统一规范全市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门诊血液透析按病种付费标准,我市在充分调研、协商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门诊血液透析费用实行按病种付费的通知》,对原7个区县的不同门诊血透按病种付费政策进行了统一。一是统一执行范围。按照“同病同保障”原则,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在黄山市内具备资质且实现医保费用即时结算的慢性病协议医疗机构进行门诊血透全部执行按病种付费政策。二是统一项目内涵。全市执行统一项目内涵,按历史费用结合成本测算对各等级医院定额标准进行确定,确保全市医疗机构按统一内涵规范执行按病种付费政策,避免医疗费用分解和转嫁,保障血透病人参保待遇。三是统一定额标准。按医院等级统一定额标准,其中三级医院定额标准520元/次,二级医院500元/次,其他医院470元/次。四是统一基金支付比例。根据“分类保障”原则,统一全市职工和居民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其中职工和居民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血透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和80%,个人支付比例分别为15%和20%,二级及以下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和85%,个人支付比例分别为10%和15%。

文件同时还规定: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除门诊血液透析外,其他按病种付费范围之外的目录内药品和诊疗项目(腹膜透析、血液滤过、灌流等)费用按特殊慢性病报销政策执行,不执行门诊按病种付费政策;住院期间发生的血液透析费用纳入住院总费用,按住院报销政策执行。若同时患有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其他相关慢性病并获得相应慢性病证的,其治疗相应慢性病的费用按照相应慢性病的报销政策执行。

2021年以来,我市围绕进一步降低血透耗材成本,提高医疗机构服务的积极性方面,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了“连续性血液净化”收费标准,三级医院价格由60元/小时调整为80元/小时,取消了8小时以上按400元计收的封顶限制。二是开展血液透析器集采。参加了芜湖市牵头的全省血液透析器集采,共有9家中选企业53个产品中选,平均降幅53.9%,血液透析器均价从110元左右降至50元左右。三是执行国家集采购药品中选结果。自2019年12月以来,先后共6批219个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在我市落地实施,涉及血液透析治疗过程中需要的部分药品,例如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原来在黄山市的价格为每片1.25元,降价后每片仅0.057元。

相关政策执行以来,全市11家机构共进行血透205051次,总费用9800万元 ,其中基金支出将近8730万元。2020年次均费用491.17元,其中三级医疗机构次均费用511.39元,二级医疗机构次均费用484.79元。 2021年次均费用480.18元,其中三级医疗机构次均费用507.06元,二级医疗机构次均费用472.12元。

从门诊血透按病种付费政策执行以来,切实提高了血透患者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获得了参保群众的高度认可。从系统调取数据来看,2021年次均费用较2020年下降10.99元,同比下降2.2%,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年次均费用较2020年下降4.33元,同比下降0.8%;二级医疗机构年次均费用较2020年下降12.67元,同比下降2.6%。门诊血透次均费用进一步下降,低于目前执行的定额标准,保障了医疗机构在血液透析单病种付费机制下稍有盈余,进一步提升了其服务的积极性。

因此,随着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合理控制成本,费用会进一步下降,最大化取得医疗机构、参保群众、医保基金三方共赢的局面。

下一步,我局也会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选取适宜的耗材开展带量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保障医疗机构健康运行和发展。

感谢您对黄山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559-2580862

 

2022年 7 月 29日

 

 

 

抄: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意见建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