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2022年6月22日,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暖民心行动部署,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了《关于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54号)。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黄山市医疗保障局、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黄医保〔2022〕50号),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将部分原不予支付的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
政策依据: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54号)。
二、制定的意义
落实省委省政府暖民心行动部署,实施黄山市“健康口腔”行动,进一步缓解参保群众口腔医疗费用负担。
三、出台过程
2022年4月,省局梳理了我省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管理政策,调查了沪苏浙两省一市医保支付情况。经调查,我省目前设立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382个,其中医保支付278个、不予支付104个。经比对,我省医保不予支付、在江浙沪有一省(市)医保可支付的项目有19个。其中,15个项目在我省已有政府指导价,4个项目没有定价。
2022年5月12日,省局组织省立医院、安医一附院、省口腔医院、市口腔医院有关专家对拟纳入我省医保支付的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评审,专家一致同意将15个备选项目新增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2022年5月13日,省局将《关于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在省医保局官网公示,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同时,征求了相关厅局和地市医保局的意见。修改完善的《通知》经合法性审查和省医保局专题会审议通过,由省医保局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实施。
2022年6月28日,市医保局会同市人社局在省局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出台《关于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黄医保〔2022〕50号)。
四、工作目标
落实“健康口腔”行动部署,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牙医疗费用负担,努力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
五、主要内容
(一)明确“牙脱敏治疗”等15个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的项目价格,并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项目价格为我市相应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价格,同时作为我市相应等级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最高支付标准。
(二)明确市医保局、市人社局职责分工,按各单位职责做好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信息系统更新维护,确保政策能准确落地实施。
(三)明确政策执行起始时间为2022年7月1日。
六、保障措施
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宣传,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政策及时落地。
政策解读员及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员:洪丽红。咨询电话:0559-258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