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市医保局局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医保发〔2022〕7 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以下简称“新冠感染”)的门诊救治保障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疫情防控有关会议精神,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各级医保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同,确保政策及时落地
请市医保信息中心迅速协调省项目办做好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工作,加强对各区县医保局、各定点医疗机构有关医保端和医院端信息系统的联调测试上线工作的指导。请市医保中心和各区县医保局督促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抓紧做好 HIS 系统“医疗类别” 字典的更新下载及测试上线等工作,指导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正确上传医疗类别和疾病诊断等实施工作,确保新冠感染门诊救治保障政策快速落地实施。各定点医疗机构HIS端更新启用“新冠门诊(1102)”新的医疗类别,可以自行添加或者通过医保接口地址下载。黄山医保测试地址为:10.68.16.148:8086
三、强化政策宣传,确保参保群众及时知晓政策
各级医保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和载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确保参保群众充分知晓政策,享受政策。各区县在执行过程中若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医保局。
市医保局待遇科联系人:洪丽红 2580862
市医保中心联系人:汪 泂 2535399
市医保信息中心联系人:洪 妤 2586977
附件: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医保发〔2022〕7 号)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