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调整全省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黄医保〔2024〕9号)文件内容,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完善黄山市非乙类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医保函〕2023〕44号)自2024年2月6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