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的答复
汪家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ANCA血管炎纳入特殊慢性病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基本医疗保障遵循覆盖全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目前,符合住院条件的ANCA血管炎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按规定纳入报销范围。
二、根据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黄医保〔2021〕86号)文件规定,ANCA血管炎纳入我市常见慢性病管理范围,已办理慢病证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可按规定进行报销。
三、目前,安徽省已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4〕3号),省级部门将考虑逐步统一全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定额标准。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相关部署安排,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待遇政策、基金运行管理、调剂金管理、支付机制、公共服务等7个方面推动全省政策实现全面统一。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2580862
2024年5月16日
抄: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意见建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