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MB15594040/202407-00017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7-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医保局五措并举,强化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管理

发布时间:2024-07-18 15:07 阅读次数:

今年以来,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加强和规范定点医药机构保障定点管理,进一步提升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是规范协议文本,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化。采用各项制度更为健全,协议内容更加规范的全省统一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范本,严格把好定点申请准入、履约检查“全覆盖”、协议处理每一道关口。协议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诊疗服务要求、医保目录管理、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医保支付方式、信息系统管理、违约责任等具体内容,确保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管理有据可依,为规范化管理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是建立沟通机制,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常态化。依据定点医药机构可提供的服务范围不同,有针对性、目的性地对不同服务内容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政策培训和解读,2024年以来,共医保政策培训、解读15场500人次。与两定机构畅通的沟通反馈渠道,听取合理的意见、建议及诉求,建立相对应的业务管理工作交流沟通群,做到及时、准确答复,确保两定机构管理更加精细。

三是推行网上签约,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便捷化。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的签订采用“网签”方式,极大方便两定机构,特别是大幅缩短了较为偏远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协议签订时间。2024年通过“网签平台”共签订定点医疗机构811家、定点零售药店397家。

四是加大管理力度,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严格化。通过智能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进行审核,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稽查审核,按照协议约定依法依规查处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聘请社会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2024年以来,依据两定机构协议共计查处24家,涉及金额39.61万元。

五是实施综合考评,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成效化。结合日常监管,就两定机构医保基础管理、集中采购情况、信息化建设、医保就医管理、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参保人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按比例兑付两定机构考核预留金,并且考核结果直接影响下一年度协议是否续签。截至目前,对市直88家医药机构开展2023年度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