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MB15594040/202504-00018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4-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4-09 16:49 信息来源: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2025年4月7日,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黄医保函〔2025〕1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4年,国家医保局按照“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制定了《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下称《指南》),引导各地规范管理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省医保局结合我省实际,经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程序,对我省现行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和价格核定,于2025年3月10日正式印发《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2号),2025年4月10日执行。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在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后,4月7日印发该《通知》。

二、政策依据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2号)》

三、政策制定意义

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优化调整护理类服务项目,促进护理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起草过程

3月20日,我们在省文件的基础上,草拟了本市《通知》(征求意见稿)在黄山市医保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3月20日-3月29日),截止期满,收到6条相关反馈意见,5条不采纳,1条部分采纳,《审议稿》通过单位内部合法性审查。4月7日,提请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研究。

五、主要内容

(一)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按照省级文件要求,规范我市“特级护理”“Ⅰ级护理”“急诊留观护理”等22个价格项目,停用“导尿管留置”“急诊室重症监护”“眼部用药护理”等31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明确医保支付范围。按支付政策总体平移的原则,将“特级护理”“重症监护护理”等21个护理类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特级护理”“重症监护护理”等19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急诊留观护理”“肠内营养输注护理”2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新设立的“免陪照护服务”项目暂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六、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规范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 2025年 4月 10 日起执行。各医疗机构应于2025年 4月 9 日 24时前完成原护理类价格项目费用上传工作。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医保局反馈。

七、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张辉靠

联系电话:0559-2310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