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年5月27日,市医保局印发《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黄医保函〔2025〕2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继续落实国家医保局立项指南,省医保局结合我省实际,经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程序,于2025年4月29日印发《关于规范整合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7号),对我省现行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和价格核定,通知要求各市医保局对照规范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本地区的项目价格。我们在省局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本市规范整合后的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方案。
二、政策依据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7号)
三、政策制定意义
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规范整合临床量表评估类、器官移植手术类、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中医灸法、拔罐、推拿类服务项目,推进医疗服务项目改革。四、起草过程
5月9日,我们在省文件的基础上,草拟了本市《通知》(征求意见稿)在黄山市医保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5月9日-5月19日),截止期满,未收到反馈意见,5月26日,《审议稿》通过单位内部合法性审查。5月27日,提请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研究。
五、主要内容
(一)规范整合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临床量表评估类项目2项,器官移植手术类项目12项,中医外治类项目18项,中医针法类项目10项,中医灸法、拔罐、推拿类项目18项,合计60项。废止“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心肺移植术”“普通针刺”等192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60项医疗服务项目中除“耳穴疗法”“颈部疾病推拿”“肩部疾病推拿”“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推拿”4个项目价格保持不变外,其余56个项目按我市当前的价格体系制定价格。
(二)明确医保支付范围。将“临床量表评估(自评)”等49个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肝脏移植术”等47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中医熏洗”等2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砭石疗法”等11个项目按照丙类管理。
六、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规范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医保局下属相关单位做好系统更新维护工作,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各区县医保局要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指导各医疗机构做好政策落地实施。
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各医疗机构应于2025年5月31日24时前完成费用上传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医保局反馈。
七、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张辉靠
联系电话:0559-2310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