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答复
胡锦来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医保局成立以来,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面,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先后公布《黄山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19版、2022版,明确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做到收费有据可依。同时针对执行中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等反映的问题,于2023年修订116个项目要素,2025年再次修订59个项目要素。
二是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近年来,在确保患者就医总体负担不增加、医保基金可承受基础上,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稳妥有序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如2019年调整区县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6个项目价格;2020年将6岁以下儿童加收比例由“20%”调整为“30%”,涉及1403个项目;2021年调整完善“雾化吸入”等8个项目规范及价格;2022年提高了“远程会诊”“远程中医辨证论治会诊”等多年未调整的价格以及市、县“普通门诊诊察费”价格;2023年调整完善手术类项目使用特殊刀头收费政策;2024年对“急诊诊察费”等22个价格矛盾突出的项目进行专项调整,此次还对“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等3个项目实施高值医用耗材集采与医疗服务价格协同联动,医疗机构未完成约定采购量的,价格仍按调整前执行。
三是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为支持医疗机构新技术新项目临床运用,市医保局多次优化新增项目价格备案审核流程。备案周期由一年两次缩短至一季度一次,再缩短至一季度两次;对优化重大疾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创新项目,开辟绿色通道,随报随审。截至目前,共审核备案全市23家医疗机构188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含重复),其中试行价格到期的68项2022年、2024年予以正式定价。
四是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为科学合理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2022年,市医保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当前黄山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黄医保〔2022〕52号),建立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上调和下调的启动条件。2022年、2023年按机制开展了调价评估工作,均未触发价格上调启动条件。2024年,为提升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灵敏度和操作性,我局按省统一部署修订完善了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同年,由市医保局牵头开展了调价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我市符合动态调整上调条件,经测算全市调价总量300余万元。当前正在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目前进入调价项目遴选阶段。
五是积极推动国家立项指南落地。自2021年起,国家医保局编制出台多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下称《立项指南》),旨在推动实现全国范围内同一医疗服务的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计价单位等关键价格要素统一,同时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共印发了31批《立项指南》。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局积极推进立项指南落地实施,截至目前已推进口腔种植类等8批立项指南在我市落地。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
一是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依据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结合2024年度调价总量数据,遴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价,重点调整护理、诊察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
二是持续做好立项指南对接工作。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科学测算并制定整合后新项目价格,积极推动立项指南落地实施。
三是支持新技术临床运用。对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有项目未定价的,继续加快做好价格审核备案工作;对新技术暂无收费项目的,配合市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新增立项的转报工作。
四是持续巩固带量采购改革成果。继续按省统一部署推进中选耗材使用情况与调价协同机制,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责任,让集采降价红利惠及患者。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559-2580860
2025年6月25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