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MB15594040/202506-00016 信息分类: 办理答复情况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6-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6-06 10:46 信息来源: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汪紫军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完善乡镇卫生院医保报销政策,解决患者外出检查费用报销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医保报销目录和政策方面

2024年12月,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9号),取消地市差异,全省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住院报销政策,进一步支持分级诊疗,将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5%提高到90%,支持乡镇卫生院的发展。我市在执行全省统一住院政策的同时,为保障参保居民医保待遇,继续执行原普通门诊报销政策,仍旧保留了大额门诊报销政策,我市参保居民在各级乡镇卫生院产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门诊费用可按规定进行报销。参保居民因就诊医院能力问题发生的外送、外检费用,可通过由就诊医院建立与上级医院合作关系统一进行外送并由医院纳入当此住院费用中,符合规定的费用可进行报销。

二、关于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管理

(一)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为使农村参保群众的办事更加便利高效,市医保局大力实施医保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提供线上办理服务,实现信息多跑路,参保群众少跑腿。持续提升医保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服务。参保群众可借助国家医保公共服务平台APP、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皖事通APP等渠道进行医保服务线上查询及申请、材料上传和审核结算,减少跑腿垫资。

(二)扩大基层机构服务供给。目前,我市成立全市区域远程心电诊断中心,利用“互联网+医疗健康”远程心电网络平台,推进远程医疗协作服务,为医联体内基层机构提供心电远程会诊,累计开展心电远程会诊1.8万人次。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均已.上线使用“智医助理”辅助诊断、慢病智能管理远程会诊接入等子系统并配置移动终端,已为基层提供辅助诊断建议439万人次、居民慢病服务640万人次。

三、关于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

(一)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短板。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落实区县政府投入主体责任,结合省财政奖补资金,进一步改扩建村卫生室、修缮基础设施、更新补充医疗设备及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实现健康一体机、智医助理配备全覆盖,100%达 到完成省下达的标准化建设任务。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黄山区太平湖镇卫生院、谭家桥镇卫生院、休宁县溪口镇中心卫生院、祁门县历口镇中心卫生院、闪里镇中心卫生院已完成新建并投入使用。祁门县历口镇中心卫生院充分利用项目资金加强ct、急诊急救等医疗设备配备。

(二)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专项行动,以活动为抓手,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标准填平补齐设备、优化制度、提升能力。2024年87%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新增6家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机构。

(三)加强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选定3家中心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3家机构达到一类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和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已于2024年成功晋升二级综合医院。

四、关于加强监督考核与宣传引导的建议

(一)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我局将常态化开展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强化与财政、卫生健康等多部门协同监管效应。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智能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曝光力度,对虚构外检费用、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震慑效果,防范基金浪费和欺诈骗保杜绝虚假检查、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规范医药机构医保政策执行行为。

(二)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健康管理服务不真实、不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强化“两卡制”规范应用,持续做好电子健康档案更新维护及重复档案、死亡档案清理等工作,落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健康管理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一步加强数据质控,数据上传质量达到95%以上。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2580862


2025年6月6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