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吴呈同志试用期满转正的批复
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中心:
《关于吴呈同志按期转正的请示》收悉。根据《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黄人社秘〔2017〕648号)第十四条规定“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经研究,吴呈同志于2024年7月经黄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录用,试用期(2024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18日)已满,符合转正条件,同意按期转正,从2025年7月19日起执行。
特此批复
中共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