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MB15594040/202509-0001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9-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产科、麻醉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9-30 17:36 信息来源: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2025年9月30日,市医保局印发《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产科、麻醉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黄医保〔2025〕3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国家医保局产科类、麻醉类、中医骨伤及中医特殊疗法类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近期,省医保局经专家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程序,于2025年8月19日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产科、麻醉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14号),要求各市规范价格项目并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本地区的项目价格。我们在省局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本市规范整合后的产科、麻醉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方案。

二、政策依据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产科、麻醉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14号)

三、政策制定意义

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规范整合产科类、麻醉类、中医骨伤及中医特殊疗法类服务项目,推进医疗服务项目改革。

四、起草过程

9月9日,我们在省文件的基础上,草拟了本市《通知》(征求意见稿)在黄山市医保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9月9日-9月18日),截止期满,未收到反馈意见,9月26日,《审议稿》通过单位内部合法性审查。9月30日,提请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研究。

五、主要内容

(一)规范整合情况。规范整合产科类项目30项及修订2个辅助生殖类项目,麻醉类项目10项,中医骨伤类项目9项,中医特殊疗法类项目6项,合计57项。废止“胎儿镜检查”“全身麻醉”“小针刀治疗”等76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价格确定上,省医保局按照项目对应关系,以全省现行项目执行价格水平为基础,综合考虑整合前后项目的服务产出、价格构成等要素,对于整合后一对多的项目,平移原价格;对于计价单位不一致的,换算后再衔接原有价格;无整合前对应项目的,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给出价格建议。

(二)明确医保支付范围。将“产前常规检查”等44个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中医复位内固定术”等31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连续镇痛”等13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胎心监测(远程)”等13个项目按照丙类管理。

六、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整合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认真做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和政策解读,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医保局下属相关单位做好系统更新维护工作,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各区县医保局要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指导各医疗机构做好政策落地实施。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3日起执行。各医疗机构于2025年10月12日24时前完成整合前项目费用上传工作。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医保局反馈。

七、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张辉靠

联系电话:0559-2310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