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MB15594040/202512-00023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12-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12-30 18:46 信息来源: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20251230日,市医保局印发《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黄医保〔20254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5429日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8号,以下简称“8号文”),调整“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术”等266项医疗服务价格。通知要求“2024年评估可启动调价且2024年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累计结余较好(不低于3个月)的地市,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完成2024年度价格调整工作,调价总量按照评估结果执行。经评估,我市2024年度可启动动态调整工作。我们在省局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我市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价格调整工作

二、政策依据

(一)《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调整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8号)

(二)《省医保局 省卫健委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74号)

三、政策制定意义

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调整护理、手术等技术劳务占比高的项目价格,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四、起草过程

123日召开全市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座谈会,全市部分医疗机构和各区县医保局参会,同时邀请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到会指导。会上听取医疗机构对价格调整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28-17日,就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定点医疗机构意见,并在黄山市医保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期满,收到1条反馈意见,经研究,未采纳。1224日,调价方案通过内部合法性审查。1229日,经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通过。

五、工作目标

聚焦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兼顾患者费用负担、医疗机构诉求和基金安全,达到调结构、显价值、促均衡目标。

六、主要内容

(一)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特级护理、I级护理等133个劳务为主的项目价格。

(二)做好与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此次调整收费标准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不变。

七、创新举措

充分听取各相关单位意见,确定调整项目,优先调整劳务价值占比大项目,促进医疗机构发展。

八、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价格信息公开、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密切关注执行情况及效果。《通知》自202611日开始执行。执行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报告市医保局。

九、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张辉靠

联系电话:0559-2310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