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MB15594040/202006-0003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0-06-17
发布机构: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06-17
生效日期: 2020-06-1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医保〔2020〕63号 词: 核酸检测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7 11:30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阅读次数:

 各区、县医保局、发展改革委,市属公立医疗机构:

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经成本审核,决定调整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调整为135元/次,抗体检测项目价格调整为50元/次,项目价格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上限标准。

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项目为疫情期间临时收费政策(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新价格自6月18日起执行。原《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黄医保〔2020〕48号)文件废止。

三、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项目价格将根据检测试剂采购价格的变动进行动态调整或根据省级新政策及时调整。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项目价格表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项目价格表.docx【15.5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