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世贵:解读《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完成《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日前,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市扶贫开发局转发了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现黄山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胡世贵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黄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范围?
我市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以外的所有人员均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对象,具体包括:
(一)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二)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在黄各类学校学生;
(四)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五)其他应参保人员。
二、黄山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黄山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期是什么时候?
黄山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黄山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黄山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将根据上级规定配套到位。
五、黄山市城乡居民在哪里可以办理参保?
(一)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到户籍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
(二)城乡居民因流动就业、就学等原因,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在居住地办理参保登记,但不得重复参保。
(三)在校大学生、中职生统一在其就读的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六、黄山市新生儿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政策,由新生儿监护人按照规定缴纳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七、黄山市困难人群参保个人缴费有资助政策吗?
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280元的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5年底未脱贫和动态调整新识别的贫困人口)给予250元的定额资助。
八、黄山市居民参加了职工医保还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吗?
若城乡居民已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不得重复参保的原则,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九、政策解咨询电话
如有对《通知》不理解之处,可向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咨询,咨询电话:0559-2580862。政策解读员:洪丽红、李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