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山市医疗保障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黄医保〔2022〕100号
各区县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共黄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黄山市医疗保障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黄山市医疗保障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