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槐耳颗粒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医保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槐耳颗粒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市医保中心与省医保中心做好对接,会同市信息中心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等工作。
附件: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槐耳颗粒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7日
各区县医保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槐耳颗粒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市医保中心与省医保中心做好对接,会同市信息中心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等工作。
附件: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槐耳颗粒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7日